類比推理是公務員考試行測中的必考題型,很多考生都覺得類比推理簡單,在復習的時候容易忽視。我們提醒考生一定要在思想上重視類比推理,且不可盲目自信,犯了做題大忌。
第一,切忌:草草一看就匆忙作答。
【例題1】南京∶金陵
A. 昆明∶春城 B. 廣州∶穗 C. 太原∶晉 D. 北京∶薊
【答案】D。
解析:本題中,從題干部分很明顯可以得出兩個詞之間是同一事物的不同稱謂的邏輯關系,但僅有此關系無法在備選項中選出答案,因為A、B、D都符合要 求。再仔細分析題干部分可以發(fā)現(xiàn)金陵是南京歷史上有過的名稱,而A中春城是昆明的別稱,B中廣州的簡稱為穗。只有D項中薊是北京古代的名稱。也就是說,在 本題中若要得到正確結論,必須同時符合兩個邏輯關系。所以,我們一定要盡可能多地找出類比推理對象之間的共有屬性,這樣才能提高結論的正確性。
第二,注意:詞項之間的前后順序。
順序關系是一個重要的考點,絕不能忽略,整體與部分的關系就不可能是部分與整體的關系。
【例題1】水果:蘋果
A.香梨:黃梨 B.樹木:樹枝 C.家具:桌子 D.天山:高山
【答案】C
解析:這是2002年下半年的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中一道類比推理題。該題題干中“水果:蘋果”兩個詞之間是一般和特殊的關系,所以答案為選項C。
選項B的兩詞之間的關系屬于整體與部分的關系。而選項D的兩詞之間的關系屬于特殊與一般的關系。
【例題2】泰山:山東:濟南
A.安徽:黃山:合肥 B.陜西:華山:西安
C.君山:湖北:武漢 D.衡山:湖南:長沙
【答案】D
【解析】解答此題需要一定的背景知識。君山在湖南省。選項AB前后順序反了。
第三,不要犯機械類比的錯誤。
在運用類比推理時, 僅僅根據(jù)兩事物為數(shù)很少的又不具備典型性的共同屬性,就推斷類比對象 具有與已知屬性相關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屬性, 這種錯誤的類推邏輯上叫做機械類比。類比推理是一種或然性推理,前提真結論未必就真。要提高類比結論的可靠程度,就要盡可能地確認對象間的相同點。相同點 越多,結論的可靠性程度就越大,因為對象間的相同點越多,二者的關聯(lián)度就會越大,結論就可能越可靠。反之,結論的可靠性程度就會越小。此外,要注意的是類 比前提中所根據(jù)的相同情況與推出的情況要帶有本質性。如果把某個對象的特有情況或偶有情況硬類推到另一對象上,就會出現(xiàn)“類比不當”或“機械類比”的錯誤。
更多解題思路和解題技巧,可參看2015年公務員考試技巧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