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公務員考試
2018年張家口涿鹿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45人公告
http://www.neijiangbmsg.com 2018-05-11 來源:涿鹿縣人民政府
涿鹿縣2018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fā)[2011]9號)和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規(guī)〔2016〕1號)文件精神,破解我縣作為艱苦邊遠地區(qū)招人難和留人難的問題,滿足我縣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批準,2018年我縣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5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名額
2018年全縣縣直單位及鄉(xiāng)鎮(zhèn)招聘工作人員45名。各招聘單位的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涿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無政治歷史問題,無違法違紀行為;
3、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公共場所從業(yè)人員體檢標準;
4、年齡要求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5、要求具有張家口市(含縣、區(qū))戶籍或生源(含其配偶戶口為張家口籍的外地畢業(yè)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可不受戶籍限制。崗位信息條件中要求本縣戶籍的以2018年5月1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編公務員和在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全日制非應屆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二)應聘人員范圍及要求
1、凡近年(含2018年)畢業(yè)的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均可報名,詳細要求見職位表,職位表中的學歷均含要求學歷及以上;
2、四項人員專崗:我縣戶籍或在我縣服務的2018年度當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含“2015年及以前選聘的任職3年以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即:2015年度招聘的服務期3年的、2016年度招聘的服務期2年的、2017年度招聘的服務期1年的人員。以上四項人員不限年齡和畢業(yè)時間可以按招聘條件報考文廣新局、農牧局、武家溝鎮(zhèn)、大堡鎮(zhèn)的四項人員專崗。
3、大學生退役士兵:一類是應征地為河北省的2013年及以后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畢業(yè)后應征入伍的2017年度退役士兵;二類是應征地為河北省的2013年及以后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2018年度應屆畢業(yè)的退役士兵;三類是應征地為河北省的2013年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2017年度畢業(yè)的退役士兵。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縣電視臺、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招聘公告發(fā)布后,應聘人員可結合所學專業(yè)到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21日—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報名地點:涿鹿縣人民北街大學生創(chuàng)業(yè)園(原人社局)四樓會議室
3、筆試考務費:每人100元。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持縣(區(qū))級扶貧辦證明可免收報名費。
4、報名要求:報名時須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打印帶二維碼的),同時報考醫(yī)院護理專業(yè)的還需帶護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2018年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還需帶就業(yè)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院校公章),報名人員自行從網站下載報名表并粘貼照片,同時帶同版近期紅色小2寸免冠照片2張。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5、四項人員專崗報名需帶主管部門證明(按四項人員的管理權限),大學生退役士兵需帶《大學生預征定向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檔案所在管理部門公章)。
6、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在縣政府門戶網站上發(fā)布,請及時關注)
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認定。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相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筆試考試
1、筆試考試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紀檢人員全程監(jiān)督。
2、基礎理論考試采取閉卷的方式。
縣直事業(yè)單位及鄉(xiāng)鎮(zhèn)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及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依考試成績高低按招聘職位2:1的比例進入面試,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本次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考前培訓班。筆試成績及時在縣政府門戶網站發(fā)布。
(四)面試
面試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行百分制,評委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根據各職位招聘名額,按照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排名,同一職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筆試成績并列時,學歷高者優(yōu)先。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到指定醫(yī)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六)政審、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核,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和招聘資格。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由于個人原因,未能取得畢業(yè)證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聘用
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符合招聘條件者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人員列入縣事業(yè)編制,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被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視情況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按成績進行補錄。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在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聘用過程中,未按時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視情況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按成績進行補錄。
五、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的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對在招聘工作中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要依據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通過弄虛作假被聘用的人員,要取消其聘用資格,以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特別提醒:在招聘期間,考生聯系方式發(fā)生變化的要及時通知招聘主管部門,避免因此造成不良后果。
咨詢電話:0313-6583151
附件:
涿鹿縣2018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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