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隊伍建設需要,為進一步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結合具體工作崗位性質,衡水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擬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3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衡水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科員3名(科員A、科員B、科員C)。
二、選調范圍
衡水市范圍內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在編在崗符合選調條件的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工作能力強;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擁有學士學位及以上證書。
4.具備兩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jīng)歷,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相關服務期限的規(guī)定;
5.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科員A限男性,科員B限女性,科員C限中共黨員;
8.符合擬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尚在試用期內的;參加基層公務員錄用考試,錄用到有服務年限規(guī)定崗位未滿兩年的;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未達最低服務年限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受黨政紀處分未解除的。
(3)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選調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8日。
2、報名地點: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為衡水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綜合科(衡水市桃城區(qū)育才南大街369號市政綜合大樓東附樓206)。
3、報名材料:(1)公開選調報名表,報名表可在衡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下載(需加蓋單位公章);(2)報名者持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公務員登記表、近兩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張,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參加選調資格,并通報本人所在單位。
(二)組織考試
1、筆試。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確定考試范圍。滿分為100分,擬選調人數(shù)與入圍人數(shù)比例為1:3,筆試入圍名單在衡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布。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重點測試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質。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為60分,面試成績即時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按40%與面試成績按60%相加合成總成績。遇有總成績相同時,取面試成績高者。
(三)考 察
根據(jù)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選調名額與考察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并在衡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布。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選派人員組成考察組,通過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征求意見、審檔、查閱資料等方式,認真細致、全面客觀地考察擬選調人員的德、能、勤、績、廉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
(四)體 檢
按考察結果確定體檢對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依次等額替補。
(五)公 示
綜合以上結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向局黨組匯報,擬定選調人員。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和相關信息在衡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及擬錄用人選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五、調動
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調動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幾點要求
1、嚴格招考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招考質量。
2、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現(xiàn)象,自覺接受監(jiān)督。
以上內容未盡事宜由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綜合科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318?2230090
附件:衡水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