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艘行駛在日本海域的美國貨船上,有甲、乙兩個中國人,發(fā)生爭執(zhí),甲將乙捅死,依據我國《刑法》,該案件適用于哪國法律?( )
A.中國法律
B.美國法律
C.日本法律
D.既適用中國法律也適用日本法律
2.某日,小劉開車與小王約好一同去郊游,途中因闖紅燈駕駛當場將行人甲撞死,并致行人乙重傷。小劉欲送乙去醫(yī)院救治,小王因為害怕阻止其救治,二人駕車逃離事故現(xiàn)場。因時間延誤,乙不治身亡。關于本案,下列說法哪項是正確的?( )
A.小王不構成犯罪,小劉構成交通肇事罪
B.小劉、小王均構成故意殺人罪
C.小劉構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小王是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的共犯
D.小劉、小王均構成交通肇事罪
3.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基本原則包括( )。
A.罪刑法定原則
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C.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
D.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4.以保護本國利益為出發(fā)點,主張不論犯罪人屬于哪國,也不論犯罪地點在國內、國外,只要侵害了本國國家和公民的利益,都適用本國刑法。這種原則稱( )。
A.屬地原則
B.屬人原則
C.保護原則
D.普遍原則
5.對犯罪分子短期剝奪自由,就近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是( )。
A.管制
B.拘役
C.刑事拘留
D.有期徒刑
河北公務員考試網(www.neijiangbmsg.com)解析 題目或解析有誤,我要糾錯。
1.答案: A
解析:
第七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guī)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guī)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甲將乙捅死,已構成殺人罪,故適用《刑法》。故正確答案為A。
本題相關知識點:
本題考查的是《刑法》適用的空間效力問題。我國《刑法》以屬地管轄為主,兼有屬人原則、保護原則和普遍管轄原則。該考點屬于法律常識的??键c,考生在備考時可重點關注該考點。
2.答案: 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2款規(guī)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xiàn)場的?!北景钢?,小劉因闖紅燈駕駛,應對事故負全部或主要責任,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的嚴重后果,后又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故排除B、C兩項。另根據該解釋第5條第2款規(guī)定,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本案中,在肇事后因小王阻止小劉救治重傷者乙,使小王成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因此小劉和小王均構成交通肇事罪。故本題選D。
3.答案: ABD
解析:
本題考查刑法的基本原則。我國1997年修訂的刑法典規(guī)定了三個基本原則,罪刑法定原則、適用刑法平等原則、罪刑相適應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是刑事訴訟法的一項基本原則。故正確答案為A、B、D。
4.答案: C
解析:
我國刑法的基本原則有屬地原則、屬人原則、保護原則和普遍原則。
屬地管轄權: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的以外,都適用我國刑法。
屬人管轄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我國刑法規(guī)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領域外犯罪的,也要適用我國刑法。
保護管轄權: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我國刑法。本題中所描述的即為我國刑法的保護原則。
普遍管轄: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guī)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范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的,適用本法。
故正確答案為C。
5.答案: B
解析:
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量刑種類。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和群眾監(jiān)督改造的刑罰方法。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內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監(jiān)禁于一定場所的刑罰。所以答案應選B。刑事拘留指的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有權決定采用拘留的機關一般是公安機關。
本題相關知識點:
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可以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對于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jiān)管場所執(zhí)行,在執(zhí)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fā)給報酬。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
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國規(guī)定不一。我國《刑法》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shù)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shù)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zhí)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